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与创新文化 >> 纪检监督 >> 学习园地

学习园地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稿件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09-09-14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辅导之一 

  陈江华  傅士勇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键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学习领会好、宣传掌握好、贯彻落实好。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参加起草《实施纲要》的感受,谈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 

  第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党执政50多年来,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制定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党的十五大指出,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要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形成有机整体,发挥综合效能。继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强化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 

  第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强化监督,保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这个党治国理政基本要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把党建设成为始终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颁布《实施纲要》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需要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市场取向的改革消除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和完善要素市场,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颁布《实施纲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党和国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等,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各级政权和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坚决防范和克服各种腐败现象,是我们党永不懈怠,社会主义永不变色的根本保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保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深刻理解《实施纲要》总结的党反腐倡廉六条基本经验 

  善于总结经验,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执政五十五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初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形成了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实施纲要》中总结了党反腐倡廉的六条经验,包括“五个坚持”和“一个围绕”,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发展。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这一个“坚持”很重要,是管总的,摆在第一条来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反腐倡廉工作也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得出的必然结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要求、先进文化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身没有任何私利,党的性质决定了它与腐败现象是根本不相容的。腐败现象尽管许多发生在党内,但是腐败分子毕竟是极少数。我们党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廉洁奉公的。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党始终根据时代的要求和所处的历史方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这些年,坚决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了一些腐败分子,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西方敌对势力攻击共产党解决不了自己的腐败问题。如果受其蛊惑,按照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去反腐败,最后反掉的不是腐败,而是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的人民政权。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时候也不能丢掉这个基本的政治观点。只有这样,才能确立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才能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对腐败,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执着,逐步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原则;才能保证反腐败斗争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 

  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这个“坚持”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思想。在新世纪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就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变化着的党情、国情和世情,加强反腐倡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主题,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使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对策更具有预见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把握,使反腐倡廉工作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注意借鉴古今中外的有益做法,特别要加强反腐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 

  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这个“围绕”明确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必须把握好的重要原则。一方面,必须更加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充分发挥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注意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建设的突出问题,用严明纪律地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另一方面,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反腐倡廉,惩恶扬善,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相互促进、良性发展。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个“坚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反腐倡廉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十年来,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一直使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个概念。随着中央强调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这个概念已不适应工作的需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个提法,赋予了纠风工作新的内涵,把握了纠风工作的规律性,体现了较强的时代性。要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贯彻落实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牢记“两个务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享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成果。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个“坚持”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工作思路的转变。实现国强民富,改革是必由之路,解决党风廉政建没和反腐败方面的问题同样离不开改革。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靠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多管齐下,才能有效地防治腐败。治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一方面,要从严治标,对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另一方面,更要注重预防,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态势,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要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继续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这个“坚持”从制度上明确了反对腐败的力量和方式,澄清了在反对腐败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十六大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这充分说明反对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全党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实践证明,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委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一方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当好参谋和助手;一方面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分解任务,协调关系。要注意既不失职,也不越权,更不包办。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 

  三、要全面领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实施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从宏观上明确了构建什么样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如何构建的问题,是《实施纲要》的“灵魂”和“统帅”。只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才能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才能有正确的对策和思路,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健康发展;只有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才不会偏离主线;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才能体现时代的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脚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要体现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上来,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政治保证。 

  学习领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目标。要着重理解“两个关系”:一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反之,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时,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当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时,它就会阻碍经济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发生的新变化,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措施之中,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其工作目标要与建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相一致,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二是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实施纲要》提出的近期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一目标与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是相衔接的。《实施纲要》在近期目标基础上提出的远期目标是: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时间段上,可以理解为到2020年。十六大根据世界经济科技发展新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提出到2020年,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因而,《实施纲要》在远期工作目标的设计上,坚持与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一致。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分解,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人,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估,保证《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