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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招生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关于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5

  为不断提高博士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2015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校发招字〔2015〕50号)的精神和相关要求,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所博士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专家进行招生相关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二、复试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8:00-17:00;

  地 点:微电子研究所研究生部(办公楼A座313-2室);

  审查材料:①学生证原件(应届生)、身份证原件;②硕士毕

  业证及学位证原件(非应届生);③体检报告; ④报考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报告PPT。

  (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我所将组织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包括考生学术潜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科研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综合测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具体内容如下:

  时 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1:40,下午13:30-17:00;

  地 点:微电子研究所办公楼A座215会议室;

  形 式:面试(每人20分钟,其中15分钟为考生做科研工作总结报告,5分钟为复试专家小组提问环节);

  评分规则:百分制,复试成绩取所有复试专家打分平均值。

  三、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通过加权平均组成,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初试的三门考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专家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察,并独立给出打分,研究生部根据成绩排序,汇总体检、政审情况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领导审核确认后,将在研究所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被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四、信息公开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995537,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北京市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9。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三号中国科学院微电子

  研究所A313-2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2995538

  邮 箱: cj@ime.ac.cn

  联系人:崔老师

  

  附件:参加微电子研究所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参加微电子研究所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姓 名

  144305115900053             宿晓慧

  144305115900052             陈 宏

  144305115900044             石 涵

  144305115900045             孟庆龙

  144305115900001             杨 红

  144305115900026             黄昕楠

  144305115900028             孙 璐

  144305115900054             吴昱程

  144305115900030             田映辉

  144305115900016             田 易

  144305115900043             赵利俊

  144305115900006             刘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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